按照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》(交办公路明电〔2019〕45号)要求,自2019年7月1日零时起,对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所有ETC车辆,给予5%的通行费折扣优惠。
附件: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高速公路ETC优惠政策的通知